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近日透露,已有四家外资股权投资基金申请在浦东新区登记注册,但这四家公司的名字他并未透露,也没有透露这些外资股权投资基金是独资还是合资。
此前,浦东新区公布了《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》。根据此办法,浦东新区将成为国内首个允许外资创业投资基金VC和股权投资基金PE等境外股权投资资本以“股权投资管理”身份进行合法登记注册的地区。此次四家外资PE落户浦东,意味着该类企业的“身份”难题已经破解,但是,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要想实现进一步发展,仍需克服不少障碍。
记者了解到,目前我国的监管政策对外资PE在国内发展仍有诸多束缚。鼎晖创业投资的一位合伙人告诉记者,由于政策原因,外资PE在中国的投资尚不能享受“国民待遇”。外资PE对某些领域的准入以及报批手续繁杂,阻碍了他们的投资效率。因为手续报批问题,大部分拟融资企业对外资PE都不太接受。这次创业板首日申报的108家企业中,本土PE占尽优势,也或多或少地反映了这一点。
对此,方星海也认为“可适度放开”,例如对于一些“大部分资金来自于内地、少量资金来自于外资”的合资PE,是否可作为内资PE看待,在投资领域及政策上享受“国民待遇”。至于外资占多少比例的PE可适用这一规则,方星海建议外资比例可设置在“20%”以下。
当外资PE成立后,会发起设立人民币基金。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,外资也要在基金中有部分出资,但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,外汇资本金结汇后不能投入另一家公司做资本金投入。这些都有待突破。
此外,国内的“有限合伙人”LP市场也不成熟,应该考虑引入外资LP。“有限合伙人”是在有限合伙制基金中投资资本,但不参与公司管理的一方。尽管有观点认为国内资金已经不少,没有必要引入外资。但方星海认为,“虽然都是资金,但资金与资金却不一样,资金背后的结构、管理能力以及认知程度都有不同,我们需要引入外资。”方星海提议,外资LP可以借鉴QFII的做法,设立QFLP合格的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,通过批准额度的方式,允许国际LP投资中国股权投资基金,并按照内资身份对待。
而在外资PE的设立方式上同样存在不明确之处。外资PE究竟是以有限合伙制设立,还是以公司制设立?这本应交给企业自由选择,但是由于目前尚无明确规定,所以现在仅能以公司制成立。
方星海表示,其实一些试点可以在地方层面率先突破,运作成熟后,再从中央层面推至全国,尤其浦东作为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地区,有条件也有责任承担起先行先试的工作。
业内人士认为,在PE、VC等高风险行业中,外资公司有着风险定价的绝对优势,可以预见,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外资风险投资管理公司落户上海后,不仅能带来资金,更能带来理念、技术,促进国内股权投资领域的发展。因此,政府必须要适时适当消除制度障碍,营造更大市场空间。